各利害關系方:
2019年5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fā)布年度第20號公告,決定自2019年5月10日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復審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73045110、73045190、73045910和73045990。上述稅則號項下不符合被調查產品具體描述的其他鋼管產品,不屬于本次調查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該案調查問卷發(fā)放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期終復審調查問卷分為國(地區(qū))外出口商或生產商問卷、國內生產者問卷、國內進口商問卷三類(見附件)。有關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時限詳見各問卷。
二、本通知發(fā)出之日即為問卷發(fā)放之日,利害關系方應按要求在各問卷規(guī)定時限內如實填寫,并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如出現(xiàn)《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況,調查機關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請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貿易救濟調查”欄目(網址為http://trb.mofcom.gov.cn)下載問卷。各利害關系方在本次問卷發(fā)放或答卷如有疑問,可咨詢調查機關。
聯(lián)系電話:(010)65198474、65198194
附件:
1.國(地區(qū))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doc
2.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doc
3.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doc
貿易救濟調查局
2019年5月31日